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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国家级实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8-31    浏览次数:3169
有关学院: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3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24号),为了认真做好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教高厅函﹝2015﹞31号及教高厅函﹝2015﹞24号文件中的材料申报要求上报。

二、8月25日以前,请各申报单位将有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于8月1日前将本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电子邮箱等)电子版发送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马旭炅 电话:0931-8912825 邮箱:mxj@lzu.edu.cn